為傳播標準化理念,推廣標準化經驗,推動全社會運用標準化方式組織生產、經營、管理和服務,發揮標準對促進轉型升級、引領創新驅動的技術支撐作用。近日,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《青島市標準化試點項目實施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。該辦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實行,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。
《實施辦法》共五章二十一條,主要包含標準化試點建設的原則領域、職責分工、項目建設、監督管理等重點內容。《實施辦法》緊扣國家、省標準化發展部署要求,遵循公開征集、自愿申報、因地制宜、先行先試、動態管理、注重實效的原則,注重發揮基層首創精神,著力開展建設促進,著重加強經驗交流,避免增加基層負擔。鼓勵民營企業、外商投資企業參加標準化試點建設。明確試點建設覆蓋農業、工業、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,適配全市“10+1”創新型產業體系、十大現代服務業、“4+4+2”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相對接,特別是高新技術、綠色低碳、人工智能等方面。同時,對標準化試點工作的職責分工和監督管理等方面也作了明確規定。